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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事件”关晓彤扮演什么角色?

时间:2022-04-07来源: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融媒体中心点击量:395

   事件回顾:2021年11月23日,奶茶加盟品牌天然呆盐城加盟商在线发布了一则维权视频,诉求是向天然呆总部索要加盟费以及开店物料费用的发票。称索要发票8个月无果,发布视频后迅速得到回复。天然呆奶茶店加盟商持续进行维权,该加盟商起诉成都天然呆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立案,温州欧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成都天然呆管理有限公司、关晓彤,于2022年3月30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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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关晓彤及关联公司被起诉#、#奶茶公司澄清关晓彤未参与经营#、#关晓彤方声明#等话题登上热搜,天然呆公司发出声明称关晓彤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以此撇清了关晓彤的关系,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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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九点又发布了第二则维权视频,诉求是向天然呆总部索要 特许经营许可证,并发问天然呆是否具备开放加盟的资质,是否构成欺诈。

11月24日,该加盟商又发布了一则维权视频,指责天然呆虚假宣传,宣传中倡导使用天然奶,拒绝奶精粉,加盟商表示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但11月20号,天然呆总部下达通知,将配料中的天然奶换成奶精粉,理由是替加盟商着想降低成本。该加盟商表示难以接受,并讨要说法,但发出的视频被平台限制,维权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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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品牌的代言人是关晓彤,并对外宣称关晓彤是联合创始人同时也是店长。关晓彤的父亲关少曾是天然呆的股东,持股35%。关晓彤母亲是天然呆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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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盟商在维权视频中表示,自己是因为相信关晓彤才加盟了天然呆,投入了将近70万。如今竟然违背承诺,要以奶精粉替换天然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加盟商,讨要说法也没人回复,无奈之下在发布视频时@关晓彤。然后视频被举报诽谤,被平台隐藏。而后,该加盟商在B站发布维权视频,并直接拟用标题“请天然呆正面回应!请关少曾正面回应!”然而并未得到天然呆以及关晓彤方任何回应。

12月25日,关晓彤微博账号官宣加入中国国家话剧院。此条微博下有2.3万条评论,在这条微博下有几个评论提及了天然呆奶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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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几条评论并未引起关注。此时距离盐城天然呆加盟商开始维权已经一个多月,这件事并没有引发大规模媒体关注。天然呆也并没有进行正面回复。在微博、抖音、b站等平台搜索“关晓彤”词条,不能直接看到关于天然呆加盟商维权的相关信息。搜索“天然呆”词条,可以直接看到盐城加盟商向天然呆维权、要求关晓彤和关少曾进行回应和负责的相关信息。  

网民对于此次维权事件的观点比较一致,认为关晓彤与天然呆品牌绑定如此之深,不仅是代言身份,所以有责任回应此事。网民对于加盟商用奶精替代牛奶的操作比较反感,认为是坑害加盟商和消费者的行为,呼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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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jpg99.jpg111.jpg222.jpg333.jpg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我国现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随着我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的提出。“明星”违法代言,将面临着没收违法所得,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更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加盟商维权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天然呆在没有获批特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放加盟,二是天然呆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加盟商。

那么天然呆到底有没有违法开放加盟呢?资料显示,成都天然呆获批特许经营资质于2022年2月24日发出公告。加盟商表示其于2021年3月4日签订合同,同年5月1日开业,从时间商来看天然呆疑似违法开放加盟。但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存在“文字游戏”,没有显示“加盟”二字,而是用品牌管理费来表述那么也是有合法合规空间的,几家公司对加盟业务进行拆分执行就可能突破“特许经营”的门槛。

天然呆于2021年8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声明,称有假冒天然呆网站,冒用其logo、店长关晓彤的肖像进行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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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宣传网站可以被盗用,但是加盟合同上署名的公司、加盖的公章不能被盗用,盐城加盟商所加盟的天然呆是正版天然呆。所以在此次维权事件当中不存在乌龙,仅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天然呆公司是否通知加盟商用奶精粉替代牛奶。

在该加盟商维权过程中, 一直处于沉默的天然呆品牌官方微博终于在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时,与加盟商有了对话。天然呆回复该加盟商:我们最新菜单中的牧场系列,重点倡导鲜奶产品。其它系列物料中使用的是“含乳”的饮料基底粉,全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该段回复强调部分是鲜奶,企图以部分代表全部,偷换概念,瞒天过海,扰乱视听。在宣传中并未强调牧场系列使用纯奶,其余系列使用奶精粉。这一回复可以说在品牌官方言论上已经承认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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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盟商还出示了一张天然呆的配料表,其中显示含有氢化植物油。氢化植物油是一种人工油脂,包括人们熟知的奶精、植脂末、人造奶油、代可可脂等。显然与天然呆品牌宣传上写的“我们拒绝奶粉精”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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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然呆官网宣传页上显示,奶源是北纬38度自有阳光牧场,制作工艺是纯牛乳,核心科技提纯浓缩,纯动物奶油手打鲜作,0添加,0色素。

如果该加盟商所提供证据属实,那么天然呆涉嫌虚假宣传、涉嫌违法开放加盟,身为代言人和联合创始人的关晓彤也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在声明中,天然呆官方称关晓彤为店长,那么这种说法给消费者和加盟商传递的有两种信息,一是关晓彤与品牌距离更加紧密,二是关晓彤与加盟商和消费者的距离更近,而两个信息都达成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品牌与加盟商和消费者快速建立起了更高的信任度。

店长这个角色是品牌的职工,那么品牌与关晓彤是否真实存在这种劳务关系呢?目前还要对此进行进一步求证,如果该劳务关系不存在,也有虚假宣传的嫌疑。4月6日天然呆方发出的声明中称,关晓彤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那么关晓彤作为店长和联合创始人具体是做什么工作还要天然呆方给出一个说明,是否于声明中称的存在矛盾目前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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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与黄晓明的烧江南、陈赫的贤合庒等明星店同属于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招商加盟。明星利用个人IP影响力,进行商业转化、变现。而像至膳这样的明星店推手,依仗明星效应,吃尽流量红利,快速复制加盟品牌,迅速获利。然而急功近利的背后是加盟管理的混乱、宣传套路的不堪。明星店加盟招商急需有关部门给予关注、严格监管,规范市场。


编辑:臧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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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事件”关晓彤扮演什么角色?

时间:2022-04-07来源: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融媒体中心

   事件回顾:2021年11月23日,奶茶加盟品牌天然呆盐城加盟商在线发布了一则维权视频,诉求是向天然呆总部索要加盟费以及开店物料费用的发票。称索要发票8个月无果,发布视频后迅速得到回复。天然呆奶茶店加盟商持续进行维权,该加盟商起诉成都天然呆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立案,温州欧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成都天然呆管理有限公司、关晓彤,于2022年3月30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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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关晓彤及关联公司被起诉#、#奶茶公司澄清关晓彤未参与经营#、#关晓彤方声明#等话题登上热搜,天然呆公司发出声明称关晓彤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以此撇清了关晓彤的关系,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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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九点又发布了第二则维权视频,诉求是向天然呆总部索要 特许经营许可证,并发问天然呆是否具备开放加盟的资质,是否构成欺诈。

11月24日,该加盟商又发布了一则维权视频,指责天然呆虚假宣传,宣传中倡导使用天然奶,拒绝奶精粉,加盟商表示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但11月20号,天然呆总部下达通知,将配料中的天然奶换成奶精粉,理由是替加盟商着想降低成本。该加盟商表示难以接受,并讨要说法,但发出的视频被平台限制,维权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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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品牌的代言人是关晓彤,并对外宣称关晓彤是联合创始人同时也是店长。关晓彤的父亲关少曾是天然呆的股东,持股35%。关晓彤母亲是天然呆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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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盟商在维权视频中表示,自己是因为相信关晓彤才加盟了天然呆,投入了将近70万。如今竟然违背承诺,要以奶精粉替换天然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加盟商,讨要说法也没人回复,无奈之下在发布视频时@关晓彤。然后视频被举报诽谤,被平台隐藏。而后,该加盟商在B站发布维权视频,并直接拟用标题“请天然呆正面回应!请关少曾正面回应!”然而并未得到天然呆以及关晓彤方任何回应。

12月25日,关晓彤微博账号官宣加入中国国家话剧院。此条微博下有2.3万条评论,在这条微博下有几个评论提及了天然呆奶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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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几条评论并未引起关注。此时距离盐城天然呆加盟商开始维权已经一个多月,这件事并没有引发大规模媒体关注。天然呆也并没有进行正面回复。在微博、抖音、b站等平台搜索“关晓彤”词条,不能直接看到关于天然呆加盟商维权的相关信息。搜索“天然呆”词条,可以直接看到盐城加盟商向天然呆维权、要求关晓彤和关少曾进行回应和负责的相关信息。  

网民对于此次维权事件的观点比较一致,认为关晓彤与天然呆品牌绑定如此之深,不仅是代言身份,所以有责任回应此事。网民对于加盟商用奶精替代牛奶的操作比较反感,认为是坑害加盟商和消费者的行为,呼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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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我国现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随着我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的提出。“明星”违法代言,将面临着没收违法所得,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更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加盟商维权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天然呆在没有获批特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放加盟,二是天然呆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加盟商。

那么天然呆到底有没有违法开放加盟呢?资料显示,成都天然呆获批特许经营资质于2022年2月24日发出公告。加盟商表示其于2021年3月4日签订合同,同年5月1日开业,从时间商来看天然呆疑似违法开放加盟。但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存在“文字游戏”,没有显示“加盟”二字,而是用品牌管理费来表述那么也是有合法合规空间的,几家公司对加盟业务进行拆分执行就可能突破“特许经营”的门槛。

天然呆于2021年8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声明,称有假冒天然呆网站,冒用其logo、店长关晓彤的肖像进行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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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宣传网站可以被盗用,但是加盟合同上署名的公司、加盖的公章不能被盗用,盐城加盟商所加盟的天然呆是正版天然呆。所以在此次维权事件当中不存在乌龙,仅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天然呆公司是否通知加盟商用奶精粉替代牛奶。

在该加盟商维权过程中, 一直处于沉默的天然呆品牌官方微博终于在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时,与加盟商有了对话。天然呆回复该加盟商:我们最新菜单中的牧场系列,重点倡导鲜奶产品。其它系列物料中使用的是“含乳”的饮料基底粉,全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该段回复强调部分是鲜奶,企图以部分代表全部,偷换概念,瞒天过海,扰乱视听。在宣传中并未强调牧场系列使用纯奶,其余系列使用奶精粉。这一回复可以说在品牌官方言论上已经承认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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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加盟商还出示了一张天然呆的配料表,其中显示含有氢化植物油。氢化植物油是一种人工油脂,包括人们熟知的奶精、植脂末、人造奶油、代可可脂等。显然与天然呆品牌宣传上写的“我们拒绝奶粉精”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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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然呆官网宣传页上显示,奶源是北纬38度自有阳光牧场,制作工艺是纯牛乳,核心科技提纯浓缩,纯动物奶油手打鲜作,0添加,0色素。

如果该加盟商所提供证据属实,那么天然呆涉嫌虚假宣传、涉嫌违法开放加盟,身为代言人和联合创始人的关晓彤也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在声明中,天然呆官方称关晓彤为店长,那么这种说法给消费者和加盟商传递的有两种信息,一是关晓彤与品牌距离更加紧密,二是关晓彤与加盟商和消费者的距离更近,而两个信息都达成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品牌与加盟商和消费者快速建立起了更高的信任度。

店长这个角色是品牌的职工,那么品牌与关晓彤是否真实存在这种劳务关系呢?目前还要对此进行进一步求证,如果该劳务关系不存在,也有虚假宣传的嫌疑。4月6日天然呆方发出的声明中称,关晓彤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那么关晓彤作为店长和联合创始人具体是做什么工作还要天然呆方给出一个说明,是否于声明中称的存在矛盾目前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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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呆与黄晓明的烧江南、陈赫的贤合庒等明星店同属于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招商加盟。明星利用个人IP影响力,进行商业转化、变现。而像至膳这样的明星店推手,依仗明星效应,吃尽流量红利,快速复制加盟品牌,迅速获利。然而急功近利的背后是加盟管理的混乱、宣传套路的不堪。明星店加盟招商急需有关部门给予关注、严格监管,规范市场。


编辑:臧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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